李有刚
李有刚
    李有刚,男,40岁,中共党员,廊坊市第八小学总务主任。2013年5月,被河北省文明委授予“河北省见义勇为模范”,2013年12月荣登“中国好人榜”。
    李有刚在工作了近二十年的校园里,给同事们的印象是一个热爱生活、热爱工作、热心助人、见义勇为的校园后勤管理行家。他以爱岗敬业的实际行动、浩然无畏的模范行为,践行着一名共产党员、人民教师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,谱写了一曲见义勇为、救人于危难的正气之歌。
    2010年5月11日下午五点,正值学生放学高峰,突然,一名中年男子,手持一尺来长的匕首,试图闯进校园,学校保安人员立即上前制止。他却扬言:“我没钱没工作,我怕什么,谁敢惹我,我就让他白刀子进去红刀子出来,反正我也不想活了!”对此,学校保安人员一边规劝,一边迅速拨打110报警。而该人不但火气不降,反而对学校保安人员进行谩骂并举起匕首欲刺向校保安。此时,刚从校外办事回来的李有刚,面对面目狰狞、穷凶极恶,试图行凶的男子及其手中寒光闪闪的匕首,奋不顾身冲上前去,拼尽全身气力抓住其手腕死死不放,并厉声断喝:“住手,把刀放下!”中年男子负隅抵抗,与李有刚扭打在一起,但很快在校保安的协助下将其控制住,当警察赶到后将其带离。其大义凛然的行为,制止了一起校园恶性事件的发生,确保了师生的人身安全,也成为了校园佳话。
    李有刚不仅在校园恶性事件突发的千钧一发之际,为了师生的安全敢于冒着生命危险,挺身而出,而且在平时社会生活中,只要遇到不法行为,同样毫不犹豫敢于见义勇为。
    2011年11月16日晚上7点多,李有刚正在新朝阳购物中心三楼男装区和一个朋友买衣服,突然听到不远处有人大喊:“有人抢劫,抓住他。”二人听到喊声,循声看去,只见一个二十多岁的男子手拿抢来的包正从前方跑来。说时迟,那时快,李有刚和朋友几乎同时毫不犹豫地一起箭步上前截住小偷。小偷见状,急于逃脱,竟将李有刚撞倒在地。李有刚不顾胳膊疼痛,爬起来与朋友一起和小偷扭打在一起,最终将小偷制服,交到刚刚赶到的保安手里。其见义勇为的行为,受到在场的售货员及顾客的交口称赞。
    李有刚不仅在他人生命面临危险,财产受到侵害之时,敢于挺身而出,见义勇为,而且在平时学校师生甚至是家长需要帮助的关键时候,也是冲锋在前、义不容辞。
    2010年10月12日下午放学后,五年级三班李陶然同学年过七旬的姥姥到楼内教室找外孙,没想到刚上三楼台阶便突然晕倒。在场的学生急忙喊班主任和老师,与之相邻办公的李有刚听到喊声,立即跑出办公室,上前观察老人的病情后,马上拨打120急救,并吩咐班主任老师立即通知其家长。在等家长和急救车的时间里,老人已经大小便失禁,难闻的味道充斥着楼道,但他毫无顾忌,寸步不离老人,直到当医生赶到,与李新老师一起将老人抬上救护车,并继续协助医生救助,直到等家属到来送入医院。
    在李有刚的工作和生活中像这样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的事,无时不在上演着。学校教师无论谁有个大事小情找到他,他从来都是笑呵呵的想尽办法帮助解决。“见义勇为明星”、“雷锋专业户”是教师对他的赞誉之称。从这称誉中也印证了李有刚主任见义勇为、助人为乐模范的精神丰碑,早已在全校一千八百名师生的心中巍然矗立,熠熠生辉。